柯男出狱后又重操旧业,涉嫌制作伪钞消费行骗,被高雄高分院重判。(记者鲍建信摄)
高市柯姓男子曾因制作伪钞等案,被判刑7年多,出狱后又重操旧业,持500元假钞在夜市消费,被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依违反妨害国币惩治条例,判处徒刑6年6月。
判决书指出,2024年4月间,被告柯男在高雄市前镇区租处,涉嫌以彩色影印机,将500元纸钞正反面复印至纸上,再以裁纸机裁切后,用笔刷沾指甲油涂抹在纸钞上的正反面防伪线上。
同月11日晚上,柯男持伪造假钞,到凤山区青年夜市购买炸鸡甜甜圈,叶老板并找回410元予柯后,发现是伪钞被骗上当并报警处理。
5月14日下午,警方前往柯住处搜索,查扣伪造500元纸钞成品68张、半成品1786张及制作器材,全案依违反妨害国币惩治条例,移送高雄地检署侦查起诉。
高雄高分院调查,柯男早年曾因制作伪钞,被判刑7年2月,出狱后不知悔改,但审酌他认罪,仍然判处有期徒刑6年6月,尚未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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