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检署认定张凯凤涉伪造文书、诈欺等罪,考量认罪并缴回款项,予以缓起诉1年,命支付公库2万元。(资料照)
曾于2007年夺下台湾首面克拉术世锦赛金牌的前国手张凯凤,退役后转任国际裁判、克拉术协会执行秘书,涉嫌办理杭州亚运代表队移地训练时,伪造住宿收据、虚列2名未参训人员,溢领8400元补助。台北地检署认定她涉伪造文书、诈欺等罪,考量认罪并缴回款项,予以缓起诉1年,命支付公库2万元。
现年48岁的张凯凤曾于2007年乌兹别克克拉术世界锦标赛,夺得女子70公斤以上级金牌,为台湾拿下克拉术世锦赛史上首金。退役后取得国际二星级裁判资格,曾担任2018年雅加达亚运克拉术代表队培训教练,并于2016至2019年间担任国际克拉术总会女性国际事务职务,2022年再当选克拉术亚洲暨大洋洲联盟运动委员会主席。
缓起诉处分书指出,张凯凤长期担任克拉术协会秘书,负责协会业务执行及经费报销。2021年10月,她以参与「2022杭州亚运」名义,向国训中心申请31人移地训练补助,原订10月25日至30日前往宜兰、台中、屏东、台东及花莲,经国训中心审核后,改核准11月8日至13日于宜兰、台东两地训练。
检方调查,张女明知核准日期已变更,协会仍依原订10月25日至30日行程,分别前往宜兰、屏东、台东及花莲训练。原订31名参训成员中,另有体能教练及选手共2人因故未参加,张女却仍将2人列入住宿费核销资料。
依国训中心补助标准,每人每日住宿费1600元、膳杂费200元,另有交通费7万200元,核准经费共35万5400元。张女事后向住宿业者索取空白收据,依核准日期及31人名单填载不实内容,制作5张住宿费收据,另制作移地训练印领清册、经费结算表等文件,向国训中心申请核销。
国训中心承办人员误信31人均依核准计划参训,于同年12月核拨住宿费、膳杂费及交通费,张女因2名成员未实际参训,额外支出住宿及膳杂费共8400元,事后再向其他参训人员收回3000元,用以归还代垫款项。
张女侦查中坦承犯行,检方考量她并无前科、犯后态度良好,且已将溢领费用缴回国训中心,认为以缓起诉处分适当,缓起诉期间1年,另须于处分确定后6个月内向公库支付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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