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男坦承开车上路前有吸食安非他命毒品,被依毒驾罪判处6个月徒刑。(资料照)
李姓男子开车从彰化到苗栗,车子被抢。警方受理李男报案,当天把车辆寻获,却在车内发现有毒品,为厘清毒品来源,采集李男尿液送验,结果毒品浓度超标。李男坦承开车上路前有吸食安非他命毒品,先被依毒驾罪判处6个月徒刑,所涉施用毒品部分,则另案侦办。
判决指出,李男于去年9月27日上午10点半许,在彰化县彰化市某处,施用安非他命毒品后,开车上路。当天下午3点32分许,行至苗栗县通霄镇一家便利超商,车辆被1男1女强盗驶离。
李男报警处理,警方当天将车辆寻获,但发现车内有毒品;警方为厘清毒品来源,经征得李男同意采尿送验,结果呈安非他命、甲基安非他命阳性反应。李男也坦承开车上路前有吸食安毒。
苗栗地院审理,认李男于施用毒品后驾驶动力交通工具,已危害公众之行车安全,且遭验出之毒品浓度超出标准甚多,审酌其前科素行等一切情状,依犯尿液所含毒品达行政院公告之品项及浓度值以上而驾驶动力交通工具罪,处6个月徒刑,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时报提醒您远离毒品☆
文章来源:自由时报如没特殊注明,文章均来源于互联网,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