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都市生活人口密集,居住空间多为公寓大厦或集合式等住宅,住户间就共用空间之隐私权保障,如何设监视器,而不触犯他人隐私不可不慎。
有律师说,个人所架设之监视器,除针对自家环境外,不得对准邻居及其他公众出入场所,但该场所除有社会正常生活习惯所允许外,不在此限。「合理隐私期待」是法官判断监视器是否侵权的重要标准,是指社会正常生活习惯所允许的拍摄行为。
律师林富贵指出,所谓合理隐私期待,是指社会正常生活习惯所允许的拍摄行为,具有超法规阻却违法事由以七堵这起案件来看,林男架设监视器是为抓偷丢垃圾,避免环境卫生受影响及防止窃案造成治安事件,是基于公共利益而装设,并非满足个人利益,亦即在维护公众利益牺牲个人隐私权,合乎比例原则,不会触法。
林富贵说,该判决说明妨害秘密罪及侵害隐私权系指在公众得出入场所,属于公开的活动,民众在公共场所活动不受妨害秘密及侵害隐私权保障,但保障范围仅限于须合乎社会正常生活习惯所允许为限。
林富贵解释,所谓妨害秘密罪指无故利用工具及设备窃听,或以录音、照相、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之言论、活动或身体隐私部位,若成立妨害秘密罪,被害人就可提起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所以两者构成要件息息相关。
集合式住宅住户紧密相邻,现在个人或商家架设的监视器很多,但怎么装也是大学问,「镜头对著哪里是重要关键」。林富贵说,个人所架设之监视器,除针对自家环境外,不得对准邻居及其他公众出入场所,但该场所除有社会正常生活习惯所允许外,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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