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转机旅客过境需支付新台币500元转机过境设施使用费,随机票代收。因应物价波动等因素,交通部预告2阶段调涨,今年9月1日起调涨为新台币750元,117年9月起调涨至1000元。
交通部今天预告修正使用国营航空站助航设备及相关设施收费标准第14条之1、第16条修正草案。根据预告条文,自今年9月1日起至117年8月31日止,转机过境设施使用费每人750元;117年9月1日起, 每人1000元。 从台湾转机的旅客依照现行规定,将随机票收取500元转机过境设施使用费。交通部说明,因应各机场的庞大建设经费,并基于使用者付费原则,转机过境乘客也会使用机场设施设备,因此将调涨转机过境设施服务费。
根据统计,114年桃园机场转机过境旅客约690万人次,转机过境设施使用费收入约17亿元,若依114年度运量估算,第一阶段调涨后,桃机公司可增加8.5亿元。
交通部指出,搭乘民用航空器转机过境乘客转机过境设施使用费, 除经外交部通知给予礼遇外宾与其随行眷属、未满2足岁儿童不收取外,其余转机旅客都必须支付这项费用,将由航空公司随机票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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