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驾频传,交通部修法严惩,将现行吊扣驾照1至2年拟加重吊销且3年内不得考领,吸毒未驾车将吊扣或吊销驾照并限制考领,提高罚锾、乘客也要罚,草案6月提出,拚年底前实施。
为强化毒驾防制作为,交通部规划修正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重点包括将吸食毒品后驾车者由现行吊扣驾驶执照1至2年,加重为吊销驾驶执照且3年内不得再考领;对施用第一级、第二级毒品者,即使未有驾车行为,也将吊销其驾驶执照并限制重新考领,施用第三级、第四级毒品者则吊扣其驾驶执照;同时提高毒驾初累犯罚锾额度,并增订年满18岁同车乘客明知驾驶人施用毒品仍搭乘者处罚规定。 交通部长陈世凯今天出席台日自行车安全文化交流论坛会后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除了毒驾本身外,乘客知道驾驶吸毒还驾车,要有共同责任,最高可罚新台币1.5万元。
针对毒驾汽车或机车部分,陈世凯表示,罚锾也将从原本的3万元、1.5万元提高到12万元、9万元,「未来可以累加,没有上限累加,初犯就是12万跟9万。」
陈世凯指出,未来只要确定有吸毒,即便未驾车,也将执行吊销或吊扣驾照。
陈世凯表示,将在今年6月、也就是1个月内会将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送入行政院,后续将送立法院审议,「立法院越快审核,我们就越快来执行」,他相信,立委和各界也都很重视这个议题,年底前必然会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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