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谢翁生前立下遗嘱,要将居住房地留给养子,其余土地则由养子与4名亲生女儿平分。老翁过世后,4女儿质疑遗嘱签名遭伪造,连见证照片都可能以AI造假,提告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新竹地院认定遗嘱符合要件,判4女儿败诉。
判决书指出,谢翁育有4名女儿,另有1名养子。谢翁原本有意将自己居住的房屋及土地赠与养子,2020年间曾请人估算相关税费,发现土地增值税、赠与税等合计约120万元,因无力负担这笔费用,经代书告知可透过立遗嘱处理,决定改以遗嘱方式安排身后财产。
代书证称,谢翁曾向他表示,养子身分特殊,媳妇又是原住民,4名女儿「很看不起儿子」,因此很在意自己居住的房子将来要留给养子。双方多次确认后,谢翁决定将居住房地全部留给养子,另外3笔田地则由养子及4女共5名子女平均分配,其他动产扣除丧葬费后同样平分。
2020年11月1日晚间,代书带著担任助理的妻子及担任村长的哥哥前往谢翁住处,3人共同担任见证人。代书逐条宣读遗嘱,谢翁确认内容后亲自签名、盖章,3名见证人也分别签名,完成一式4份代笔遗嘱。谢翁2024年11月1日过世,4名女儿直到2025年1月才得知遗嘱存在。
4女儿不接受遗嘱内容,质疑父亲签名与生前笔迹明显不同,使用的印章也早已失窃,怀疑有人伪造签名、盗盖印章;她们另指3名见证人的签名看似出自同一人,且其中2名见证人分别是代书的哥哥及妻子,不具见证资格。对于代书提出立遗嘱当天的照片,4女儿更主张无法证明拍摄日期,现在AI技术发达、照片造假容易,不能证明遗嘱确为父亲亲签。
法官调查,代书及其妻子对立遗嘱过程证述大致一致,谢翁当时已86岁,但精神、意识正常,仍会外出与人下象棋。法院另比对谢翁2020年12月、距立遗嘱仅约1个月的邮局文件签名,认为两者在笔顺、字形结构及书写习惯上有相似之处,考量高龄者握笔力道及书写状况可能改变,认定遗嘱确由谢翁亲签。
至于4女儿质疑照片可能以AI造假,法官指出,她们并未提出证据证明照片遭伪造,且代书原本与谢家成员并不相识,也没有利害关系,难认有伪造照片的动机;而代书的哥哥、妻子担任见证人也未违反规定,遗嘱是否使用印鉴章也不影响效力,认定遗嘱符合要件,判4女儿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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