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串谋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5日再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监禁10年。香港特首李家超5日说,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祸首;香港警务处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欢迎」法庭对黄之锋重判,称「希望他日后在牢里好好反省」。
李家超在港府5日发布的公报中说:「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先是阻挠特区政府推动国民教育,意图削弱青少年的国民身份认同,继而成立激进组织、煽动学生违法,更宣扬『港独』、『自决』主张,在2019年『黑暴』、港版『颜色革命』中推波助澜,其恶行累累。」
「黄之锋屡次犯法,包括组织、参与和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非法集结、藐视法庭等,视法律如无物。黄之锋、罗冠聪等人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前持续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积极推动美国通过涉港法案,公然乞求外国对华对港制裁。」
李指,在港版国安法实施后,黄之锋、罗冠聪及其团伙仍毫无悔改之意,「肆无忌惮地继续充当外国和境外势力的代理人,恣意持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妄图通过境外势力对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施压,祸港卖港、怙恶不悛」;他还称,黄之锋更参与「35+计划」,「串谋颠覆国家政权。此等恶行均属极之严重的罪行,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更直接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切身福祉与社会稳定。」
另据香港电台、星岛日报报导,李桂华5日到场旁听法院判刑,之后在庭外受访时说,这起案件的影响十分严重,因为黄之锋可以接触到外国政要及有影响力的人,造成部分实际影响,而相关事件发生在香港2019、2020年的动荡时期。
他提到,黄之锋未成年时已参加社运,18岁起犯案累累,包括2项港版国安法及多项集结相关罪行,其中2019年6月21日包围警总案。他认为,黄之锋因组织及煽惑他人被控,再加上藐视法庭罪行,可见他不愿意守法,连法庭也不放在眼内。
李桂华称,希望黄之锋在狱内服刑时,好好反省自己对国家、对香港做过的坏事错事,抓紧机会培养守法精神,以及好好认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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