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因触犯港区国安法被判刑10年,行政长官李家超和港府今天少有地同时作出回应,前者说黄之锋「破坏香港繁荣稳定」、所犯罪行严重,后者表示政府会依法充公其罪行相关财产。
李家超在声明中形容黄之锋和前众志主席罗冠聪等人是「破坏香港繁荣稳定其中的祸首」,先是阻挠政府推动国民教育,后来成立组织「煽动学生违法」,更宣扬「港独」、「自决」主张,并于2019年「黑暴」、港版「颜色革命」中「推波助澜」。 他说,在国安法实施后,黄之锋等人仍无悔意,继续「充当外国和境外势力的代理人」,持续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妄图通过境外势力对北京中央和特区政府施压。
另外,港府发言人说:「…这次判刑显示法庭确定本案涉及外国势力,案情严重,需要判处具阻吓性的刑期。此外,特区政府会依法充公黄之锋的罪行相关财产。」
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留意到美西方国家、反华组织、反华政客、境外媒体等就包括本案在内的不同案件,作出恶意攻击和抹黑…法庭在作出判刑时详细列出有关理由,正正体现了黄之锋是在公平公开的司法程序下被判刑,亦彰显了香港特区法院一直秉持的法治精神。」
黄之锋9月2日在法庭上承认触犯国安法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天被高等法院判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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