剀剀案社工陈尚洁今日一审宣判,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社工师公会全联会强调,这次判决对陈尚洁个人实属不公。(资料照)
剀剀案社工陈尚洁今日一审宣判,法院认定陈尚洁过失致死成立,判处2年有期徒刑。社工师公会全联会强调,公会抗议机构责任转嫁,反对体制问题个人化,这次判决对陈尚洁个人实属不公,也要求卫福部正视对社工界的冲击;台北市社工工会则直言,法院所认为的社工日常实务,与社工的现场状况有相当大的差距。
台北地院说明,陈尚洁透过分工共识,承担追踪并确保剀剀案受托照顾状况的主要权责,协同特殊职务法人机构为危险源控制、自愿承担保护义务等保证人地位,因此法院认为应负保证人地位之人,为有实质支配力却怠于作为之「陈尚洁」,而非在基层克尽职守之「社工群体」。
然而,社工师公会全联会强调,剀剀一案的服务契约主体是「儿童福利联盟」,机构理应负起最高督导与审核责任,但今天的判决仅对第一线社工科以重刑,将系统性的资源缺失与组织管理失效全部归于个人,对于陈尚洁个人实属不公。
全联会也强调,社工的工作核心是陪伴与赋权,而非监控与侦查,法院却将「危险源控制」、「自愿承担保护义务」等建构社工专业为全能的「保证人地位」,恐将导致社工防御性作为,使脆弱家庭失去真正的专业支持,全联会也要求卫福部正视这次判决对社工界的冲击,并积极防止收出养制度性缺口再发生。
台北市社工工会则表示,工会尊重法院在伪造文书上的一审判决,但对于过失致死认定、当事人的保证人地位以及作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论证,工会认为还有很多可讨论的空间,且工会对于法院在因果关系的判断上感到遗憾,法院所认为社工的日常实务,与社工的现场状况有相当大的差距。
卫福部次长吕建德说,理解社会对儿少保护议题的高度关切,并关注第一线服务体系所承受的压力与挑战,对于本案既经司法审理并作成判决,相关事实认定与法律责任予以尊重。
吕建德指出,儿少保护工作本质高度复杂,需在制度支持与专业责任间取得平衡,以维持服务体系的公信力与专业品质,且社工的角色与责任范围涉及制度运作与多重专业面向,仍有持续检视与深化讨论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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