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即将推出新版「中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条例」,并研拟提高中小微企业员工加薪费用抵减率,根据财政部资料,薪资费用减除率原本是130%,113年后修法提高至175%,统计113年至114年适用人次7万5千多人,加薪12亿余元。不过,全国中小企业家数约有171万家,申报适用家数才1553家,中小企业响应比率不到0.1%。
立法院26日邀请经济部、国发会、国科会、财政部等单位,针对「中小微新企业发展困境、政策需求及政府资源配置与执行成效」提出专案报告。
现行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提供专属中小企业适用的租税优惠,包括研发投资抵减、增雇员工及员工加薪薪资费用加成减除。
财政部报告指出,中小企业为员工加薪费用享有加成减除优惠部分,原本薪资费用减除率是130%,113年8月7日修正提高至175%,统计113年度及114年度申报适用家数1553家,适用加薪人次7万5838人,适用加薪薪资总额12.19亿元,较以往实施年度大幅成长。
中小企业增雇员工薪资费用加成减除优惠,113年修正后,增雇员工适用范围修正为24岁以下及65岁以上本国籍基层员工并提高薪资费用减除率为200%,113年及114年度申报适用家数207家,增雇员工2260人,增雇员工薪资总额3.28亿元。
中小企业研发投资抵减部分,可享当年度15%、分3年10%抵减率,自103年至114年累计申请件数3205件,研究发展支出金额774.45亿元,114年度申请361件,金额107.96亿元,较实施初期大幅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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