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美关税已公布调整为10%,整体产业景气正迎来复苏曙光。但考量产能过剩调查结果尚未发布,又个别产业间复苏步调不一,为提供产业及劳工过渡性支持与适当缓冲期,劳动部针对九个行业,于8月1日至10月31日继续办理雇用安定措施三个月。
九个行业包括:食品及饲品制造业、纺织业、橡胶制品制造业、塑胶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电力设备及配备制造业、机械设备制造业、汽车及其零件制造业、其他运输工具及其零件制造业。
劳动部说明,此次继续办理雇用安定措施,主要是作为现阶段受国际情势冲击产业营运调整的过渡缓冲机制,尽管美国对台关税已公布10%,低于其他国家,但在美国301条款调查中仍有产能过剩调查结果尚未发布。
为了让正处在复苏阶段的企业有一些缓冲空间来调整因应,因此再提供三个月的雇用安定措施,如此也能配合现行企业通报减班休息「每次原则最长为三个月」的规范,让补助期间对接劳雇双方的协议周期。
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说明,属于公告九行业之受雇劳工,于办理期间(8月1日至10月31日)内与雇主协议实施减班休息达30日以上,并经地方劳工主管机关列册通报者,均可申请薪资差额补贴。
补贴金额按实施减班休息日前一个月至前三个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资,与实施减班休息后实际协议薪资差额之70%发给,每人每月最高可领取1万1,500元。
薪资差额补贴之申请期限为实施减班休息每满30日之次日起90日内,可向工作所在地之劳动力发展署所属分署提出申请,或透过「台湾就业通」网站线上申办。申请方式可采逐月申请或一次申请三个月(其申请期限以第一个月期满日之次日起90日计算)。
劳动力发展署提醒,由于雇用安定措施薪资差额补贴的法定基本申领要件为「与雇主协议实施减班休息达30日以上」,第一次通报实施减班休息的劳工,必须在此次实施截止日(10月31日)前有达到减班休息达30日以上的情形。
如果是从10月3日以后才开始第一次实施减班休息的劳工,因为到10月31日截止日为止尚未满30日,则不符合雇用安定措施法定的申请条件,无法请领补贴,但仍可申请「减班休息劳工再充电计划」,在减班休息薪资差额内,依实际參训时數核发训練津贴,每月最高补助16,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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